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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3-05-28    来源: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盐城环保产业园、亭湖新区、新洋经济区、盐城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属驻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13〕12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制定的市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建设六项标准(试行)》(盐政办发〔2012〕81号),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基层平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城乡、优化服务、规范管理的要求,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增加服务供给,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成覆盖城乡、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方便可及、全省领先的基层平台。全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实现网络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规范化、长效化。

  ——服务载体网络化。全区所有镇(街道、园区)和社区(行政村)平台,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工作、制度“六到位”,全面建成“15分钟就业社保服务圈”。

  ——服务功能标准化。合理划分基层平台的层级功能,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权限清晰明确,服务规范、服务流程、服务标识全区统一。

  ——服务手段信息化。以“金保工程”为依托,省、市、区、镇(街道、园区)、社区(行政村)信息网络全面贯通,各类业务协同处理,信息资源互通共享,社会保障卡广泛应用。

  ——工作队伍专业化。基层平台工作人员配备合理,人员结构不断优化,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显着提升,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管理服务规范化。基层平台的工作职责有效整合,管理体制更加顺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整体合力明显增强。

  ——保障机制长效化。政府主体责任不断强化,财政正常投入机制全面建立,绩效评价和行政问责制度比较健全,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推进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1、统一机构名称和标识。镇(街道、园区)平台统称为“××镇(街道、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区(行政村)平台统称为“××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基层平台服务标识由省统一设计,区统一制作。

  2、明确服务场所建设标准。基层平台一般应与镇(街道、园区)、社区(行政村)公共综合服务平台共建共享,并设立专门服务窗口。镇(街道、园区)平台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服务场所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社区(行政村)平台室内服务场所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3、明确设备配置标准。基层平台的基本配置包括:计算机及配套设备(服务器、网络)、办公设备、档案存放设备及其他必要设备。

  4、规范业务流程。规范基层平台的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处理、劳动争议调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各项业务办理流程,统一规章制度,优化管理办法,规范服务行为。各项制度和流程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充实基层平台队伍力量

  各镇(街道、园区)服务中心要按所辖人口数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含编外聘用)。5万人口以上(含5万人)的镇(街道、园区)配备不少于6人,5万人以下的镇(街道、园区)配备3-5人,专职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理员资格培训,确保持证上岗。

  村级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专职协管员,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管员应优先分配到服务站,专职协管员由各镇(街道、园区)从村(居、社区)干部(含大学生村官)中遴选配备。村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管员应在两年内获得国家劳动保障协理员资格证书,实现持证上岗。

  四、切实保障经费落实,确保基层平台工作开展

  镇(街道、园区)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由各镇(街道、园区)财政安排,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参照本地区同类人员标准。专项工作经费实行统筹安排,由区人社、财政部门根据各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人社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综合考评后拨付。

  村(社区)服务站专职协管员人员经费,按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由区人社、财政部门安排,其中:社区用于发放专职劳保协理员工资,村用于专职协理员补助和村级服务站建设。工作经费由区人社、财政部门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发放,村(社区)不低于3000元。区对镇(街道、园区)服务大厅及村(社区)服务站的建设经费,按以奖代补形式给予补助。

  五、强化督查考核激励,保证各项建设措施到位

  基层人社平台建设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镇(街道、园区)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密切配合,区财政重点予以资金保障,其他相关部门协调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1.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巡回督查。区政府建立亭湖区“十五分钟就业社保服务圈”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督查组,定期巡回检查督促基层平台建设措施落实情况。各镇(街道、园区)要相应建立督查组,切实加强对基层平台建设的督查指导工作。

  2.明确考核内容,组织绩效评估。服务中心和服务站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业力经办公开、监督投诉处理等三项制度,并制订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区人社、财政部门要根据镇、村两级平台承担的工作任务,组织绩效评估,形成以考核奖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的良性机制。

  3.领导定期点评,合力强势推进。区政府将定期邀请区委、人大、政协有关领导视察督查基层平台建设情况,对各镇(街道、园区)平台建设进行督查点评,确保全面高质量完成省级试点工作任务。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8日

上一条: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盐城市亭湖区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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